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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取物的概念 提取物(Extract)指采用適當的溶劑或方法,從某種材料中提出或加工的物質。提取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可劃分為二個層次:通過提取可以減少體積或重量,改變形態,方便包裝、貯存、運輸、使用等,稱之為“形態改變功能”,即一般功能;通過提取可以富集目標物質(如活性成分),提高功效(如療效或有效性),改善性能(如溶解性、生物利用度、安全性、穩定性、均一性等)等、稱之為“性能改進功能”,即高級功能。這種劃分有助于全面認識和理解提取物的存在和發展的意義。
二、植物提取物和草藥提取物 根據提取物原材料屬性的不同,可以分為:植物提取物、動物提取物、菌類提取物礦物提取物等。其中植物提取物(Plant Extrect)以植物材料(整個植物或植物的某一部位)為原料,可用于增進健康或其他目的。 國際市場上通常所謂的草藥提取物(Herbal Extract)主要指來源于藥用植物或各地習用草藥的提取物,以增進健康為應用目的。 由于草藥資源分布的不均衡性,在供需之間往往存在較大的空間距離,這可能是草藥提取物產生的初始原因,通過發揮提取的方便貯運等“一般功能”,可以較為經濟地實現草藥資源的重新分配,故有人把植物提取物出口看成是資源的輸出。隨著植物提取物應用范圍的拓展和應用要求的提高,大量的現代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在這一領域得到應用,草藥提取物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提取的“高級功能”逐漸顯現出來,草藥提取物已經成為天然健康產業鏈中的技術和質控的關鍵環節,在這個環節上,為天然健康制成品的安全、有效、穩定、可控、均一提供了保證,特別在保證產品的均一性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如德國銀杏葉制劑的生產,首先將不同來源的規范化生產的銀杏葉在投料前“勾兌”,然后按程序化的生產工藝進行生產,得到標準銀杏葉提取物(EGB761),再以提取物配方制成成品,使.終產品的質量基本穩定在一個水平上。草藥提取物的“高級功能”是其價值所在,是其產業化發展的內在動力。 日本、新加坡、臺灣于七十、八十年代開始應用中藥提取物;美國《飲食補充劑健康和教育法》將草藥提取物列為飲食補充劑,美國《植物藥新藥研究指南》允許植物藥中間體(即提取物,包括單方和復方,不包括高度純化物)作為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歐盟一些國家和地區將草藥提取物作為保健食品或非處方藥(個別作為處方藥)的藥料,以德國為例,在德國立法程序上允許植物提取物作為處方藥進行登記,德國E委員會編寫的《植物藥治療指南》提出:“治療中所用藥物是植物的提取物,既可以是植物整體的提取物也可以是部分提取物,通常是復合的化學物質”,德國注冊藥品中約有60000種含有草藥成分,大部分是草藥浸劑。草藥提取物已在國際上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廣泛應用。
三、中藥提取物和中草藥提取物 中藥提取物(TCM Extract)指中藥材、中藥飲片為原料制得的提取物,其制造過程也不僅限于“提取”工序,往往包括了前處理、提取(包括壓榨)、濃縮、分離、純化干燥、造粒等工序或其中部分工序。通常用于中藥制劑(包括湯劑)的配方原料。 中草藥提取物包括以我國傳統中藥(中藥材或中藥飲片,如金銀花、菊花、蒲公英、連翹等,以及國內外現行應用的各類藥用植物(如紫錐菊、貫葉連翹)、藥用菌類(如茯苓)等為原料的提取物,即包括中藥提取物和草藥提取物 在我國藥典及其他藥品標準中雖沒有“提取物”的概念或定義,但在各類藥品標準中都采用了“提取物”或“流浸膏”“清膏”“浸膏”等術語,其中明確以“提取物”組方的中成藥約有29種,中國藥典2000年版有17種中藥制劑以提取物或浸膏組方,事實上我國大部分中成藥都是以浸膏、流浸膏投料。 另一方面,我國中藥生產企業達3000多家,幾乎所有的中成藥生產企業都建有自己的提取生產線,大部分生產規模較小,提取生產技術和質量控制水平不一,因此,中藥提取物的專業化和集約化將具有重要的意義。國家經貿委制訂的《中藥行業“十五”規劃》中提出“促進中藥提取物產業化。鼓勵中藥提取物生產企業加快技術改造,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含量,實現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高國際競爭力。”國家藥監局于2002年 3月發布了《關于加強中藥前處理和提取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允許異地建立中藥前處理和提取車間,集團內部中藥生產企業可共用一個前處理和提取車間,企業可以委托其他已取得藥品GMP證書的中藥企業進行中藥提取加工。合理發展中藥提取物,采用先進的技術促進中藥提取物的產業化進程,有利于保護中藥資源,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有利于中藥可持續發展,有利于提高中藥產業整體技術水平和規?;⒓s化水平。
四、標準化提取物 為保證產品的均一性,有必要從質量控制的角度提出標準化提取物(Standardized Extract)的概念,通常藥用的標準化提取物由藥學數據和臨床功效支持,是對全過程實施標準化控制而制造出來的提取物。美國草藥產品協會(AHPA)發布的《植物提取物批量制造與銷售指導原則》(Guidance for Manufacture and Sale of Bulk Botanical Extracts)指出,標準化的目的是使產品具有合理的一致性,即內在成分的差異減至.小,常常通過測試標識成分(Marker Compounds)的含量來體現,但廣義的標準化須對草藥種植和提取物生產工藝過程實行標準化控制,而對于上市產品還須使用通用名稱,具備安全說明書和被批準的測試分析方法。 標準化中藥提取物(Standardized TCM Extract)的質量控制包括了中藥材農業生產、提取物工業生產的過程控制和主要生產環節的物料的質量監測。實現中藥提取物的質量標準化,提供了一種保證中成藥質量均一性的科學方法。
五、中藥濃縮顆粒 隨著中藥飲片的改革,近年來出現了中藥濃縮顆粒(飲片),并已開始進入醫院試用。中藥濃縮顆粒是用符合炮制規范的中藥飲片為原料,經提取、濃縮、干燥、制粒而獲得的,便于服用、保存、攜帶、調劑、單劑量小的產品。在應用目的、原材料和技術方法上與中藥提取物有較大的差別:其應用目的是替代中藥飲片用于湯劑,因此其原料必須是中藥飲片,其制備方法原則上根據湯劑制備原理,以水為溶媒進行加熱提取。中藥濃縮顆粒是中藥提取物中的一類產品,充分發揮了提取的形態改變功能,在流通、使用等方面較傳統中藥飲片具有無可比擬的優越性。